Pribolab - 重磅!GB 77182025发布:预包装食品过敏原标示全面升级!

2025年3月27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2025)正式进入公众视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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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3月27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2025)正式进入公众视野。此次修订中,过敏原标示由“推荐性”升级为“强制性”,成为行业与消费者关注的焦点。

一、为何强制标示过敏原?

近年来,我国食物过敏率持续攀升,轻则引发皮肤、消化道不适,重则导致休克甚至危及生命。新规通过强制标示过敏原,旨在帮助消费者快速识别风险成分,阻断过敏原与敏感人群的接触,保障食品安全与健康权益。

二、必须标示的8类致敏物质

新规明确以下8类致敏物质必须标示(包括直接添加或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的过敏原): 

1. 含麸质的谷物:如小麦、大麦、燕麦及其制品。 

2. 甲壳类动物:如虾、蟹、龙虾等。 

3. 鱼类及其制品。 

4. 蛋类及其制品。 

5. 花生及其制品。 

6. 大豆及其制品。 

7. 乳及乳制品(包括乳糖)。 

8. 坚果及果仁类:如核桃、杏仁、榛子、腰果等。 

三、过敏原标示的两种方式 

企业需在标签中采用以下任一方式提示过敏原: 

1. 配料表内强调:通过加粗、下划线等醒目方式标示过敏原成分。 

2. 邻近位置单独标注:在配料表旁使用引导语(如“致敏原提示”)或直接列出过敏原。 

四、豁免标示的例外情况 

以下情形可不标示过敏原: 

1. 深度加工去除过敏原的配料: 

精炼植物油(如大豆油、花生油)。 

谷物加工的淀粉、糊精。 

乳糖醇、鱼明胶等。 

2. 单一配料且名称已明确:如“纯牛奶”无需重复标注“乳制品”。 

3. 食用酒精、蒸馏酒:因工艺特殊性无需标示。

五、企业应对指南 

1. 全面排查原料与工艺:梳理供应链中可能存在的过敏原,评估交叉污染风险。 

2. 优化标签设计:确保标示方式符合新规(如字体加粗、引导语位置)。 

3. 加强员工培训:重点宣贯新标要求,避免标注遗漏或错误。 

4. 过渡期规划:新标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,企业需在过渡期内完成标签更新。

六、消费者必读:如何识别过敏原信息? 

仔细阅读配料表:关注加粗、下划线或单独标注的致敏物质。 

警惕交叉污染提示:如“可能含有微量花生”等字样。 

特殊人群建议:过敏体质者优先选择标注清晰、信息完整的产品。

使用检测产品:普瑞邦食品过敏原试纸条,采用免疫原理和胶体金层析技术专,一性强,灵敏度高,检测快速用,于检测未知成分或标志不清的加工食品。可用于食品进料、生产及成品的检测。

七、新规意义与展望 

强制标示过敏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进步,既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也倒逼企业优化生产工艺与管理体系。未来,随着数字标签(如二维码)的推广,过敏原信息查询将更加便捷透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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