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ribolab - 重磅!GB 77182025发布:预包装食品过敏原标示全面升级!
2025年3月27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2025)正式进入公众视野。
2025年3月27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2025)正式进入公众视野。此次修订中,过敏原标示由“推荐性”升级为“强制性”,成为行业与消费者关注的焦点。
一、为何强制标示过敏原?
近年来,我国食物过敏率持续攀升,轻则引发皮肤、消化道不适,重则导致休克甚至危及生命。新规通过强制标示过敏原,旨在帮助消费者快速识别风险成分,阻断过敏原与敏感人群的接触,保障食品安全与健康权益。
二、必须标示的8类致敏物质
新规明确以下8类致敏物质必须标示(包括直接添加或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的过敏原):
1. 含麸质的谷物:如小麦、大麦、燕麦及其制品。
2. 甲壳类动物:如虾、蟹、龙虾等。
3. 鱼类及其制品。
4. 蛋类及其制品。
5. 花生及其制品。
6. 大豆及其制品。
7. 乳及乳制品(包括乳糖)。
8. 坚果及果仁类:如核桃、杏仁、榛子、腰果等。
三、过敏原标示的两种方式
企业需在标签中采用以下任一方式提示过敏原:
1. 配料表内强调:通过加粗、下划线等醒目方式标示过敏原成分。
2. 邻近位置单独标注:在配料表旁使用引导语(如“致敏原提示”)或直接列出过敏原。
四、豁免标示的例外情况
以下情形可不标示过敏原:
1. 深度加工去除过敏原的配料:
精炼植物油(如大豆油、花生油)。
谷物加工的淀粉、糊精。
乳糖醇、鱼明胶等。
2. 单一配料且名称已明确:如“纯牛奶”无需重复标注“乳制品”。
3. 食用酒精、蒸馏酒:因工艺特殊性无需标示。
五、企业应对指南
1. 全面排查原料与工艺:梳理供应链中可能存在的过敏原,评估交叉污染风险。
2. 优化标签设计:确保标示方式符合新规(如字体加粗、引导语位置)。
3. 加强员工培训:重点宣贯新标要求,避免标注遗漏或错误。
4. 过渡期规划:新标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,企业需在过渡期内完成标签更新。
六、消费者必读:如何识别过敏原信息?
仔细阅读配料表:关注加粗、下划线或单独标注的致敏物质。
警惕交叉污染提示:如“可能含有微量花生”等字样。
特殊人群建议:过敏体质者优先选择标注清晰、信息完整的产品。
使用检测产品:普瑞邦食品过敏原试纸条,采用免疫原理和胶体金层析技术专,一性强,灵敏度高,检测快速用,于检测未知成分或标志不清的加工食品。可用于食品进料、生产及成品的检测。
七、新规意义与展望
强制标示过敏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进步,既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也倒逼企业优化生产工艺与管理体系。未来,随着数字标签(如二维码)的推广,过敏原信息查询将更加便捷透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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